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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
1.投诉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回复
2.在进行投诉前,请首先详细阅读投诉须知,凡不属于投诉范围的事项,我中心有权不予受理。[投诉列表]
  • 旅游服务投诉范围:
    1、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。
    2、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。
    3、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。
    4、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。
    5、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,损害投诉者利益的。
    6、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。
    7、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。
  • 机关效能投诉范围:
    1.未按《浙江省旅游局政务公开制度》规定、管理和服务的规范、标准执行的;
    2.执法不文明,管理服务态度粗暴、生硬、语言野蛮,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等损害旅游行业形象的;
    3.责任心不强,能办的事不即时办,手续不全不耐心说明的;`
    4.出于办事拖拉、推诿、扯皮造成没有按规定时限办完手续的;
    5.违反执法纪律,执法违法,利用职权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,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;
    6.其他不履行旅游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。
    举报电话:0580-2280851
    举报地址: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东1号楼8F监察室
    邮编:316021
    举报信箱:wrh@zstour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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